服务对象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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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服务升级!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医保正式开通!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护理院患者、养老中心的长者以及周边百姓,发挥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作为央企的社会责任,解决更多人看病、买药的实际需求,在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助力下,我院正式开通了门诊统筹、康复医保日结、医保护理入院。为有不同需求的患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和生活护理服务。

康复医保:

为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满足患者康复需要,我院正式运行康复治疗按床日费用结算。根据各类型疾病最佳康复时间,确定了不同的康复期和床日费用医保支付标准。其中,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治疗结束后进行康复的患者,康复期为6个月,从康复之日起至90天,每天300元;91天至180天,每天240元。

其它疾病和损伤医疗康复标准:康复之日起至90天,每天240元;

城乡居民参保的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按上述标准,成年人80%。

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及以下公立综合医院(包括校门诊部、校卫生所),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执行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上述级别非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普通门诊定点放宽至儿童专科医院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就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季度起付标准为30元;季度统筹支付限额,未成年人和大学生100元,成年人5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门诊医疗费用:

类型 起付标准 比例 额度
企保、事保(本市) 50% 180元/季度
城镇居民(本市) 30元/季 50% 200元/年

护理医保:

医保中心与护理院的结算是按照平均床日费用结算:

职工医保结算标准是:参保人员在护理院住院前10天,按照平均每人每天160元结算;住院11天至20天,按照平均每人每天70元结算;住院21天至60天,按照平均每人每天40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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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幸福、体面的老龄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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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长生水街13号

电话:0411-84365596(护理中心)

          0411-84365595(养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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